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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下沙企业的员工像刘先生这样的不在少数,都赶在去年底买了房。据下沙我爱我家的经纪人小张说,去年12月,门店就遇到至少十几个这样的购房者,甚至“年底出现了一波成交高潮。” 下沙管委会的这一政策一度被怀疑“救市”。不过,从《细则》可以看出,补助的条件是有严格限定的,它主要面向的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企业技术骨干,而且员工与企业要达到一定的合同关系。管委会也表示,此举就意在破解企业“留人难”,为企业留住人才。 本报通讯员 邵奕颖 (邵奕颖) 实际上,无论是上述三套房子中的哪一套,哪怕是第一次拍卖的价格,都比市场价要便宜不少,有些人可能会好奇,为什么价格这么便宜的房子,前面两次都流拍了呢? 华鼎拍卖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去年年底到今年以来,很多拍卖房经过了多次下调价格,“跟整个房产的大形势有关,再加上要一次性付款。以前法院过来的房产拍卖,一般都是一两次就成交了。” 也有人或许会担心,低于市场价这么多的房子,会不会在产权上有什么纠纷?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说,这个大可不必担心,一般法院查封的抵债房和银行抵债房都会在房管局备案,并有法院出具的相关查封、扣押或拍卖通知书,或者银行抵押通知书,在办理产权上都没有什么问题。 “一般来说,第一次拍卖的价格是根据评估公司的报告来的,不过法院为了快速变现,一般会要求把价格定得略低于市场价。”三江拍卖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像房屋这样的不动产,“调价的幅度会根据原业主的意见,原业主为了快速偿还掉债务等,一般都会同意调低价格。如果流拍三次,那么房屋就不再走拍卖程序,而由法院来选择其他的变现渠道。” 不过要注意的是,这样的拍卖房源,房款必须一次性付清,一般来说,200万元以内的需要在10天以内,200万元以上的在20天以内付清。“如果是法院委托拍卖的房源,不受限购政策制约。”拍卖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,如果是拍下个人委托的房源,则不享受这一政策。 记者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得到确认:法院拍卖的房屋不受限购政策影响,可以办理产权过户。 本报记者 金歆 5个多月了,杭州的莫先生一直在为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(以下简称吉鸿路)忙活着。吉鸿路和莫先生,看上去是八竿子打不着,不过因为吉鸿路要穿过金地自在城,而莫先生又在金地自在城买了一套房子,两者之间就有了莫大的关联。 就在这两天,莫先生对自在城的开发商提起了起诉,因为他说,在购买房子之前,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会有这条快速路的存在。 莫先生的诉求很简单,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 买房之后,得知有条快速路 带着一大刀厚厚的资料,一大卷详细的图纸,莫先生来到记者面前,显然,莫先生为了这件事做了不少功课。 2011年5月,莫先生在金地自在城鹭影轩买了一套149平方米的房子,当时的单价在16700多元/平方米,总价250多万元。 直到去年10月份,莫先生从媒体上得知,买房时沙盘上标注的“紫金港路”,其实是一条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,“当时从来没有销售人员跟我说过,这里以后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。” 和莫先生一样情况的业主还有很多,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是,吉鸿路是杭长高速公路进入绕城高速的延伸段,北起张家洋路,与杭长高速绕城公路枢纽连接,南接留石快速路,与紫金港路相接。“这是一条全封闭的快速路,噪音、粉尘不说,而且是和城市道路在同一平面的,要过条马路去对面的配套小学,非常麻烦。” 莫先生所在的鹭影轩组团,其实和吉鸿路中间还隔着林溪里组团,应该说,受到的噪音影响不会太大,不过莫先生仍然坚持要打这个官司,“规划的配套小学文三路自在城校区就在对面组团,由于是封闭的快速路,现在我们过去的话,还得绕路。”莫先生生气的是,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会有这条路的存在,“我不是房闹,也不想让开发商赔我多少钱,我就是要为自己争口气。” 在莫先生的这份起诉状中,起诉请求就是: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 规划在先,拿地在后 自在城所在的地块,是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在2007年分别竞得,当时金地集团拍下了杭政储出(2007)41号地块,中天房产拿下的是杭政储出(2007)24、25号地块。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组成了杭州金地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联合开发了金地自在城。也就是说,自在城小区由三个不同的地块组成,而三个地块中间的道路均是城市道路,并非小区内的道路。这条吉鸿路,正是位于41号地块和24号地块之间的城市道路。 既然是城市道路,必然是要根据城市规划来建设。杭州市规划局交通市政工程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早在2006年,在国务院批复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里就曾明确,这条道路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。 城市规划在前,开发商拿地在后,这已经是很明确的事实。 “一开始的规划是,吉鸿路是要造成高架,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层面的立体交通,不过在2009年左右,周边的开发商提出意见,于是政府又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。”一位知情人士透露。 直到2010年底,最新一版的道路规划出炉,“采用主线,也就是封闭式城市快速路,加上辅道,即城市主干道相结合的方式。”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总指挥陈卫疆说,“以后快速路和城市道路是在一个层面上的,中间是四车道全封闭的吉鸿路,两边就是城市道路。” 在莫先生买房之时,这样的规划方案其实已经确定。 快速路已经结束招标 “按照规划的方案,我们业主自己也画了一张图。”莫先生拿出一张图纸说,“吉鸿路是封闭式的快速路,业主从这边到对面的学校去,交通就有些麻烦,比如说,吉鸿路左转上金渡北路,需要绕到快速路上,走一个环岛之后才能下来。” 莫先生和其他很多业主,也就此事找过开发商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,不过开发商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态度,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则表示,现在项目的招投标已经结束。 “从目前的材料来看,开发商肯定有过失。”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吕炜劼律师表示,开发商在销售时隐瞒了不利于销售的信息。据该律师事务所透露,除莫先生外,另有60多位业主对开发商就快速路提起了起诉,不过赔偿要求各不同。 记者也联系上了自在城的开发商,对方表示,目前业主们已经走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他们不再就此事接受采访。 本报讯 近日,金都房产集团旗下高尔夫艺墅、城市芯宇两个项目,共四个工程标段获得了“西湖杯”结构优质奖的荣誉。为鼓励以上获得“西湖杯”的合作单位,2月21日上午,金都集团特地召开表彰大会。 2012年金都集团将设立总金额高达千万元的奖励资金,专项用于奖励在工程管理、质量把控、成本控制及规划设计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,而此次获得“西湖杯”的几家单位正是首批120万元奖金的获得者。集团总裁吴忠泉表示,“对于优秀的合作伙伴,我们不仅要在精神上鼓励,更要在物质上给予奖励。同时也与工程合作单位交流经验,相互学习,进一步提升金都房产项目的工程管理水平和产品品质保障。”这次千万奖励资金的设立,是金都集团面对多变的房地产形势,专注品质住宅的打造和以高品质住宅回馈新老业主的一种态度。 孙晨 本报讯 近日,百大绿城西子国际销售展示中心正式开放。 项目地处庆春广场商圈,庆春东路庆春广场西侧100米,距离西湖约5公里,与钱江新城无缝衔接。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,涵盖国际化写字楼、精装城市公馆、五星级酒店和国际名品广场等高端物业。作为地铁二号线上盖物业,西子国际所在的庆春广场站实现同台换乘,可快速通达杭州主要区域。 百大绿城西子国际精装城市公馆的精装样板房,由全球首席室内精装设计公司HBA打造。据了解,HBA拥有丰富的室内设计经验,设计作品遍布全球,更在精品酒店和高档住宅设计领域积累无可超越的专业经验。 金歆 只为1块钱,和开发商“斗争”了这么长的时间,莫先生是不是有点矫情呢? 莫先生告诉我,这条快速路,其实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了太大的影响,也不是因为房价的问题而闹事。“我的房子买的价格也不算贵,不过我就是气不过,为什么买的时候开发商不说清楚呢?” 从了解工程规划到组织业主开会,莫先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非常灵清。从2008年开始的各类文件,包括吉鸿路的公示证明、环评报告、技术评估报告等,他都留下了复印件。但是,因为在买房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这一条,莫先生想维权也很难。 看着莫先生,我也想起了去年曾写过的一篇报道。转塘某楼盘,在卖房子时说,排屋前面是山景,可到交房时,业主们却发现,前面其实是小高层。而小高层的规划,在开发商拿地之前就有了。 事情既然出了,当然要尽力给自己维权,哪怕只为争口气。另外,还得提醒大家的是,以后卖房子时,多去看看地块周边的规划,实在不行,可以自己去规划部门打听打听,别被忽悠了。 金歆 本报记者 贝楚楚 本报通讯员 赵菲 如果从1998年杭州首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开始计算,杭州保障房的建设已走过了14年。这些年来,保障房制度确实越来越完善,体系丰富,受益人群扩大。但新的问题也冒出来。近日记者走访了杭州的多个社区,了解了保障房申请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案例,发现保障房的一些尴尬之处。 案例一:智力残障者,申请到了保障房却没法住 杭州人吴某,48岁,三级智力残疾,单身。吴先生去年申请到了一套公租房,位于丁桥的单身公寓,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。 据了解,原本吴先生与父母蜗居在杭州翠苑小区30余平方米的房子内。他的父亲已经有81岁高龄,母亲近70岁,患有白血病,家里经济拮据。而他自己本身因患有残疾,无法工作,每个月仅有575元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区一级的补贴50元。 “依吴先生的条件,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,但他靠自己根本无法负担房租,而且智力有障碍,一个人生活会有问题。而且他的父母有房,按规定不能与他同住。”吴某所在社区的童主任说。 吴先生的母亲也不放心智障的儿子自己生活,她说:“我们两老人年纪大了,又都有病痛,我们走了以后,儿子怎么负担得起房租?但不申请公租房,家里实在太小,儿子又没地方住。”她的打算是,最好能把申请到的公租房转租,补贴下家用,但这样一来就违规了,眼看着公租房申请到手却只能空在那里。 记者语:残疾人的生活一般会存在自理困难,没有家人的帮助通常无法独自居住,但申请时又往往只能以个人名义。若是不去保障房内居住,就白申请了;去住吧,得有人陪同,这就又违反了规定。这类特殊人群,怎么既能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,又符合政策,现在似乎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。 案例二:新婚小夫妻,有房住但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 小陈,去年5月结婚,正在申请经济适用房。小陈和新婚妻子并非没有房子住,他们的婚房是回迁房,但房产证上是小陈父母的名字。“我爸妈的老房子拆迁后,分了两套房子,其中一套做了我们的婚房,两室一厅,挺不错的。”小陈说。 小陈夫妻收入不高,两家的家境也是一般,若不是正好男方家拆迁,还真是连结婚都没有房子。而小陈的父母为了拆迁能多得一些面积,分到两套房,已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。 小陈夫妇现在名下无房,考虑到现有的状况,决定申请经济适用房,从目前的申请条件看,都符合。他盘算着以后两人还是住婚房内,另一套拆迁房出租,经适房给父母住。 记者语:像小陈这样的,其实并非没有房子住,只是房子在父母的名下。说起来他们确实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,但他们也占用了那些真正没有房子的人的名额。对这类人,到底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呢? 案例三:我想退掉经适房,但没法退 罗女士,已购买了经济适用房,但离杭州市区很远,且经适房没有配套的好学区。现在孩子要上学,她希望到市区买一套小点的商品房。但因为名下的那套经济适用房既不能退,也不能卖,甚至不能出租,让她十分为难。 市区的学区房淘来淘去,总觉得手里的钱不够买一套大小合适的房子。这时她才觉得手里的经济适用房就像鸡肋,想卖掉换点钱都不行,哪怕原价退掉也行啊。就算市区买了小套房子,这经适房也不能出租,真是气闷。 记者语:杭州经济适用房实行了很多年,不少家庭的经济条件已经改善,像罗女士这样情况的很多,有时候违规也是无可奈何之举。如何设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其实也是亦需解决的问题。 本报记者 贝楚楚 最近,杭州某楼盘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,缘由是合同上白纸黑字约定的进户门“防火防盗”不仅不防盗,开发商也给不出进户门的防火证明材料。 防盗门竟然合不上 据了解,被起诉的该楼盘共分3期交付,2010年最后一批房源全部交付后,业主们开始装修。 赢8娱乐14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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